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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

更新时间:2025-12-28 04:27:25发布时间:2021-05-28 11:25:16

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为: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等等。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城乡规划师考试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四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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