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四川乐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

更新时间:2025-11-14 00:50:12发布时间:2021-03-05 12:55:04

关于四川乐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已经发布,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25日,请四川乐山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办理,以免错过信息采集时间。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转发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采集对象

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1. 出纳;

2. 稽核;

3.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 会计监督;

8.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 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 采集原则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一)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具体到县级)进行采集。市级各部门的会计人员在市中区进行采集,以便单位后续集中申办继续教育登记等业务。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具体到县级)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具体到县级)进行采集。

三、 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25日。

四、 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 网址:http://czt.sc.gov.cn/kj/),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资料,由所选择采集的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会计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

五、 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加强对相关系统操作手册的学习,确保本辖区会计人员能及时准确完成信息采集。同时,要严把审核关,对于虚报、谎报信息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不予通过,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乐山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3日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热门专题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