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普票的销项负数发票要给对方吗?

更新时间:2025-11-15 04:22:36发布时间:2021-02-07 14:13:46

普票的销项负数发票要给对方吗?

如果购买方把所有的联次都还给销售方了,那么负数发票就不用给对方了,因为这就相当于整个经济事项没有发生.如果对方已经抵扣、入账了,那就要把发票联给对方做负数了.如果是购货方提供的《开具负数发票通知单》,由于这种情况必须是购货方已认证抵扣,所以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交给购货方;如果是销货方自己申请的《开具负数发票通知单》,这种情况属于购货方拒收或销货方开具错误,购货方没有收取这份发票,因此开具的负数发票不需要交给购货方.

开来的销项负数发票,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热门专题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