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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20年春季录取分数线已确定

更新时间:2025-06-19 01:29:49发布时间:2020-12-04 13:59:11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官网发布通知得知,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20年春季录取分数线为高升专、专升本各为150分,录取地点方式以及录取日程安排见以下通知原文: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使我校2020年网络教育秋季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年春季网络教育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2020年春季网络教育的招生计划以及校外学习中心报考人数、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等数据为依据,经学院研究,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为:

高中起点专科:150分

专科起点本科:150分

二、录取地点和方式

录取地点: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办。

录取方式: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einfo.net.cn)进行现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招生办公室严格对学习中心考生入学资格、入学考试成绩进行审查,对下列情形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1)对未能提交证明材料的跨省或异地招收的考生;

(2)不符合免试条件或考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

(4)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的考生。

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从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25日止,具体日程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学习中心录取时间

3月13日

计划调整、录取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北京金隅科技学校、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高职技术学校、网络教育学院

3月14日

计划调整、录取

郑州学习中心、杭州钱江职业中学、新乡建工学院、徐州科大专修学校、网络教育学院

3月15日

计划调整、录取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陕西建材工业学校、西安知远培训中心、湖南工学院、潇湘职业学院、天津汇海培训学校、赣州学习中心、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网络教育学院

3月16日

计划调整、录取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山东胜利职院

3月17日

计划调整、录取

南阳公路技工学校、广东农工商职业学院、沙河职教中心、邯郸理工学校、江西现代职业学院、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黄冈交通学校、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校

3月20日

计划调整、录取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荆洲职业技术学院、昆明众润教育培训学校、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六安技师学院、网络教育学院

3月21日

计划调整、录取

新疆巴音郭楞职院、贵阳省建设学校、新疆青年社会服务中心、云南建材设计院、福州逾越学习中心、嘉兴市行健培训学校、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3月22日

计划调整、录取

盐城市经贸学校、泰洲学习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族师范学院、甘肃远大继续教育专修学院、嘉兴学院、海南海员技术服务中心、网络教育学院、宁波江东文华专修学校

3月23日

计划调整、录取

义乌职工学校、株洲人民警察学校、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山西德诚经贸专修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杭州西溪教育进修学院、绍兴新东方教育培训学校

3月24日

计划调整、录取

大连学习中心、荆州教育学院、三门峡学习中心、宁夏学习中心、武汉外语经贸培训学院、网络教育学院

3月27日

计划调整、录取

遗留问题处理

3月28日

计划调整、录取

录取结束,数据整理,上报

2、各校外学习中心按以上安排(若需调整与招生部协商),提前做好考生资料整理、资格审核等录取前的相关准备,邮寄材料以抵达招生与站点管理部时间为准按序录取。

3、各校外学习中心录取新生报到时间必须安排在2020年3月25日前。

五、录取工作程序

1、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应将《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生登记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中心要盖章)、《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20年春季自主招生报名统计表》、《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等材料按分层次、分专业按顺序进行整理,对需要录取的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本中心公章,资料应在本中心录取日程表的时间之前寄往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同时完成线上的资料上传工作。

2、“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必须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有“学历证书确认结果”或省(市)教育厅(局)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专升本”考生的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经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办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录取手续。

3、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须按入学考试人数交纳报名考试费。其汇款凭证电子版提交招生与站点管理部。

4、现场录取期间,各学习中心按《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现场录取程序的实施办法》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5、为做好服务工作,在录取期间,校外学习中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我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可按时间将拟录取的考生各项材料提前一周邮寄到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由其代为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新生需调整录取专业的,应在录取期间办理调整专业手续,录取后不再办理调整专业手续。

7、在录取工作期间,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录取工作纪律,保证录取工作按时完成。

8、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工作期间需办理新生学生证的,请与学院学工办接洽。

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及录取学生信息统计、备案

1、录取结束后,有关学习中心应再次对录取新生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发现问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之前(当年3月25日之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更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之后发现的有关学生个人信息错误将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册管理规定(试行)》(网继字〔2012〕2号)文件执行。

2、新生报到后,各学习中心要全面开展网络教育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主要目的通过严肃查处网络教育招生中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以维护我校网络教育招生的严肃性,确保新生的入学质量。

复查工作以重点清理冒名入学和不具备专科学历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的学员为主,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员必须取消入学资格,各学习中心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应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备案。

3、各校外学习中心要做好录取学生信息的统计及其归档工作,同时,要及时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上报录取学生备案基本信息。

武汉理工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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