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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网络远程教育2020年秋季招生信息

更新时间:2025-11-19 06:28:15发布时间:2020-12-03 11:32:56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招生办公室严格对学习中心考生入学资格、入学考试成绩进行审查,对下列情形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1)对未能提交证明材料的跨省或异地招收的考生;

(2)不符合免试条件或考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

(4)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的考生。

二、录取流程

1、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应将《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生登记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中心要盖章)、《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20年春季自主招生报名统计表》、《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等材料按分层次、分专业按顺序进行整理,对需要录取的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本中心公章,资料应在本中心录取日程表的时间之前寄往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同时完成线上的资料上传工作。

2、“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必须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有“学历证书确认结果”或省(市)教育厅(局)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专升本”考生的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经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办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录取手续。

3、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须按入学考试人数交纳报名考试费。其汇款凭证电子版提交招生与站点管理部。

4、现场录取期间,各学习中心按《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现场录取程序的实施办法》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5、为做好服务工作,在录取期间,校外学习中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我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可按时间将拟录取的考生各项材料提前一周邮寄到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部,由其代为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新生需调整录取专业的,应在录取期间办理调整专业手续,录取后不再办理调整专业手续。

7、在录取工作期间,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录取工作纪律,保证录取工作按时完成。

8、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工作期间需办理新生学生证的,请与学院学工办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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