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华师本科美术教育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
经决定,以下是华南师范大学2018下半年本科美术教育专业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说明:
一、适用对象以及考核时间地点:
二、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三、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 《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 《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 《中国画论》(课程代码:00745)、 《设计学》(课程代码:11330)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实践考核。
(2)《美术教育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这两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对应理论课程的成绩合格证书(考办印发的单科合格证或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上打印的成绩单)。
(2)提交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事先填写和贴照片,每报考一门科目填写一张,最多报考四门科目)。
(3)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五、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