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018上半年惠州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20年上半年省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各地自考办均发布了相关公告,以下是惠州市发放202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的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按下列安排领取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一、发放对象:
在惠州市办理202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
2020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30。
三、领取地点: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惠州市教育局大门进门右侧大楼二楼)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毕业证书是考生重要的个人材料,因此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考生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的同时会发放考生的毕业材料,毕业材料是考生无法复制的材料,仅此一份,考生拿到自考毕业材料之后一定要放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地方寄放,例如考生自己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者是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是考生用人企事业单位等,考生一定不可以将个人档案放到自己手上,并且不可以擅自拆封。
2020年下半年的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安排在2020年12月,考生如果有自考毕业证书申请的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