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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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办: 广东省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6日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0]14号)文件精神,对集中录取期间未完成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为保证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和考生 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期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参加征集志愿。集中录取期间未被录取的考生,分数在所报科类(以考生准考证号码前两位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填报征集志愿。 二、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6日,省招办将集中录取期间的考生录取信息发布在广东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上,考生可以凭考生号和准考证号免费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12月17日,省招办将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和计划情况公布在广东招生信息网上,并发全省市(州)招办。 3、12月17日—23日,考生登陆广东招生信息网或到市(州)招办查询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信息,下载或到市(州)招办领取征集志愿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考生基本信息和征集志愿信息。 4、12月17日—23日,各市(州)招办接收考生征集志愿表,对征集志愿表进行审核,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5、12月24日,市(州)招办将征集志愿信息光盘、征集志愿表原件和征集志愿考生信息汇总表一并上交到省招办,并办理交接手续。 6、12月25日—31日,办理征集志愿考生投档审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征集志愿的准备工作 各市(州)招办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征集志愿工作。要落实办公场地和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加强管理,做好征集志愿的组织工作 一是接收好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表。考生可直接到市(州)招办填报上交征集志愿表,也可通过传真形式上交征集志愿表。 二是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主要是审核考生的准考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对以传真形式发送的征集志愿表,要做好接收和登记工作,确保志愿表无遗漏、无错误。 三是对汇总后的考生征集志愿表要编排顺序号。 四是采集好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征集志愿信息(信息采集软件由广东省招办统一下发)。 五是打印征集志愿考生信息汇总表,与考生上交的征集志愿表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六是刻录征集志愿信息光盘,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光盘上的信息要与考生志愿表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七是于12月24日将核对后的征集志愿考生信息汇总表、考生信息光盘、考生征集志愿表(原始表)上报省招办。 3、明确责任,确保征集志愿工作顺利完成 各市(州)招办负责人(信息责任人)是成人高校招生征集志愿信息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州)招办要将征集志愿各项工作落实到时间,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人。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期间,特别是假日期间(12月18、19日),一定要有人值班,不得出现来访无人接待、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 在采集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招办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软件操作指南进行操作,要注意防止信息采集过程常见错误的发生,如错输、漏输、覆盖、无备份等。 在征集志愿资料信息上报省招办之前,要对征集志愿汇总表和考生征集志愿表进行校对整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汇总表由市(州)招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信息光盘上要由市(州)招办信息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签字。 征集志愿期间,省招办将及时与各市(州)招办联系,了解情况,处理有关问题;市(州)招办在征集志愿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省招办报告。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七日 本网声明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