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5-11-20 02:50:22发布时间:2020-11-13 15:18:03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号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在设区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热门专题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