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内蒙古202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有哪些要求?

更新时间:2025-11-20 17:59:22发布时间:2020-11-06 10:10:12

内蒙古202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有哪些要求?

一、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毕业申请材料(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初审盟市负责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并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交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按照《关于做好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23号)(以下简称《信息更正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个人信息;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 “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内。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四、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申请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出的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从申请毕业之日起的有效时间至少为6个月),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专科毕业证相关信息,应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2856068),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要求图文清晰)装入档案袋,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2.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五、有免考课程的考生申请毕业,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需登录毕业审定系统审核该考生的免考课程是否已通过审核,凡审核未通过,不予办理初审手续。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六、对有转考课程的毕业申请,各盟市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治区毕业审定系统中显示的转考成绩一致,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内教招考自〔2016〕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19〕9 号 )的要求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七、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所有规定课程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盟市在初审该课程时以自治区平台上公布的成绩为准,没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成绩的考生档案不能上报自治区。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实践环节考核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院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八、凡持有内蒙古农业大学颁发的《畜牧兽医专业证书》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专科毕业,不能直接申请本科毕业。

九、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同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

十、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对考生《毕业审核表》中的考试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具体包括:考生所考课程是否符合所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考生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考生自行输入的考试课程成绩是否准确;考生转考课程是否与自治区数据库相一致;考生免考课程是否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验批准并填写准确;考生是否完成了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十一、各盟市应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的样式打印《毕业审定初审通过花名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章。

十二、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进行,工作人员通过数字签名认证后完成审核,应在盟市提供的《毕业审定初审通过花名册》及《毕业审核表》上签字。复审合格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章戳。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热门专题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