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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河北自考什么时候报名

更新时间:2025-11-20 23:58:06发布时间:2020-11-03 10:10:47

2020年4月河北自考什么时候报名

2020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4月河北自考报名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河北自考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 14:00—17:30;

二、2020年4月河北自考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图像信息(近期、蓝底、免冠图像信息、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此图像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上)。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通过审验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通过审验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0年4月河北自考报考缴费

(1)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

(2)报考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受限课程的考生,需在报考期间到所选受限课程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三、2020年4月河北自考报考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自2020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20年起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6.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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