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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更新时间:2025-11-21 07:13:32发布时间:2020-10-27 16:09:52

培养目标: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主要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药物与生物体相互作用、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3.具有药物制剂的初步设计能力、选择药物分析方法的能力、新药药理实验与评价的能力、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的能力;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

5.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药学、化学、生物学。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2周左右。

药学专业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或药学职称考试(即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3]

药学职称考试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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