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2017年成人高考,民法物权法的知识点你知道么

更新时间:2025-11-21 14:04:57发布时间:2020-10-21 15:06:05

物权

物权法的一般原理: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应是指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其特征是:

(1)物权是以直接就物享受利益为内容的财产权。

(2)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财产权。

(3)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

(4)物权为排他性的财产权。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一物一权原则。

(3)物权行为独立原则。

(4)公示公信原则。

(三)物权的变动

1、物权变动的概念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物权的设立,又叫物权的发生,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新的物权。为自己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作物权的取得;为他人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为物权的设定。物权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之分。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客体、内容的部分改变。

物权的终止,又称物权的消灭,对权利人来说即丧失了某一物权。它可分为绝对的消灭和相对的消灭。

2、物权行为

物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物权的设立、变更、终止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物权行为是物权变动的主要原因。

3、物权的取得与丧失

能够引起物权取得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法律行为。这是物权取得的最常见的法律事实。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物权。

能够引起物权丧失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法律行为,如抛弃、合同行为等。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如标的物灭失等。

4、物权的公示

物权的公示,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特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

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亦以交付、登记为物权公示方法。

所有权的权能

1、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除具有物权的共性外,还具有区别于其他物权的特殊性;

(1)所有权是自物权

(2)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3)所有权具有弹性力和回归力

(4)所有权是其他财产权产生的基础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热门专题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