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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升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七节讲解

更新时间:2025-11-21 17:20:13发布时间:2020-10-12 11:17:17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为核心、最为基础的范畴是:实践范畴。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了以往的全部哲学,构成了一个唯物论与辩证法相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相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

〈1〉实践观在唯物论与辩证法统一过程中的实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物质实践活动原则,就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现实的能动性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理解为一种客观的活动,一种能动的现实存在,与此同时就克服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经验概念的缺陷。以实践为基础,唯物论和辩证法这两种哲学传统获得了统一。

〈2〉实践观在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过程中的实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不仅肯定了自然界对于人的先在性,而且更在于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关系即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也就把历史的观念带进了自然领域。同时,实践概念不仅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也是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是密切相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实践的观点,揭示了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相互制约关系,从而使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起来。

〈3〉认识论与本体论也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达成了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作为存在论或本体论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在同一实践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它的认识论。实践是以物质工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实际的把握,认识则是以语言符号为中介而对于现象世界的观念的把握或象征性把握。两种把握活动应当是彼此一致且互为前提的。而且,认识归根到底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所以,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两个方面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获得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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