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教育理论》考点(8)
以下是一点通小编整理的成人高考《教育理论》考点(8)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大家可以自己回顾一下情况。
1、教育政策的具体形式是:①党的政策性文件;②国家的政策性文件;③党和国家机关共同制定和发布的文件。
2、教育政策的特点是:1)政策性;2)可行性;3)原则性;4)权威性;5)移情性。
3、本文简述了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1)两者的制定机关和程序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调整范围和实施方式不同;4)两者的稳定性程度不同。
4、教育法以教育政策为指导。
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
1、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层次”。
2、本文简要介绍了立法程序:1)教育法的提出;2)教育法草案的审议;3)教育法的通过;4)教育法的颁布。
3、有权提出教育法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全国人大代表团或30多名人大代表。
4、在我国,法律的法定多数是由全体代表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的,而宪法的修改需要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教育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教育法律、法规的特殊活动。
6、教育执法的特点是:1)从实施方式和活动性质目的来看,教育执法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实施教育法的一项特殊活动。②从执法主体来看,教育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活动。③从执法的依据和后果来看,教育执法是运用教育法律规范,产生具体法律后果的活动。④从执法要求来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⑤从执法对象的角度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依据教育规律使用特定对象的活动。
7、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8、教育执法的基本原则是: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责任行政原则。
9、以行政行为是否具有自由裁量权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约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
10、教育行政执法的形式有:①教育行政措施;②教育行政处罚;③教育行政强制执行;④教育行政救济。
11、原国家教委于1998年3月6日颁布了《教育行政处罚实施暂行办法》。
12、教育公正:法院内设有三类专门的教育审判机构:①教育巡回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②教育法院(吉林省四平市、湖南省张家界市);③教育案件领导小组(吉林省白山市)。
13、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各团体和全体公民都有遵守教育法的义务。我们不能仅仅认为守法教育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的事情。
14、教育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四个:①教育违法行为的客体;②教育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③教育违法行为的主体;④教育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15、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