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超过2年的大学生如何在武汉落户?为你支招
一.受理条件
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
在汉有固定住所(指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包括: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不包括已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在汉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必须为社会保险五险齐全,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不包括在流动人员窗口缴纳的人员),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本人书面申请(手写签名)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认证书。
在汉就业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证明及负责人签名和联系方式,在汉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包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查询单”,“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查询单”。本人在汉创业企业工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本人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证明。
本人,亲友或房屋出租户业主的单位集体宿舍证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
租住房屋的,提供签订1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房屋出租户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登记备案证明,出租屋业主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原件复印件,房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在亲友家居住的,提供户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证明。
填报“毕业超过2年在汉就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入户申请表”(在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各分局户籍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或者在互联网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上服务大厅,平安武汉微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下载)。
要求:
1.所有的申报材料均用A4纸提供
2.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三.工作流程
本人持所需申报材料到入户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者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领取《批准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审核未通过的,退还申报材料,并说明情况,申报人凭《批准入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