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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卫校学费_咸阳市卫生学校

更新时间:2024-04-28 06:19:31发布时间:2020-07-13 10:25:05

咸阳市卫生学校各专业名单及学费:护理、药剂、助产、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口腔医学、康复治疗。

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 书本费 技能培训费
护理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药剂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助产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医学检验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医学影像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口腔医学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康复治疗 4000元 800元 600元 1200元

咸阳市卫生学校助学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元,学校设校级特等奖学金2000元/生,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校级二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元,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年400元/生。

咸阳市卫生学校奖学金政策

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咸阳市卫生学校发展历程

咸阳市卫生学校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毕原西路10号,是咸阳市仅有的一所全日制中等卫生专业学校。它的前身是著名生理学家候宗濂先生于1950年9月主导创办的西北医学院附设护士学校。1969年11月,为贯彻毛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决定将西医护校下放到三原县,归咸阳地区建制。翌年4月,定名为“陕西省咸阳地区三原卫生学校。1978年更名为“陕西省咸阳地区卫生学校。1984年,随着地改市而改名为“陕西省咸阳市卫生学校。

1998年、2006年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0年,2006年先后被团省委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并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各类表彰,2004年、2009年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校园,2005年开始,学校被省教育厅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护理专业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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