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安徽阜阳界首市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7 18:57:20发布时间:2023-02-17 14:42:09

界首市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驾驶员1名(C1证以上资格,较适合男性报考),负责驾驶本院执法执勤用车。

(二)主要职责

1.遵守驾驶员管理规定,爱护车辆,做到勤检、勤修、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

2.坚守岗位,服从派车指令,正确操作派车程序,随叫随到,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

3.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做好行车记录,保管车辆证照和各种技术文件等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保证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停放在规定地点。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界首市城区有固定住所;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组织纪律性强,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质量的服务意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能服从调配管理;无违法犯罪、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解聘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情形。

(五)学历要求:驾驶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及驾龄要求: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驾龄;

(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和岗位所需技能,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严重疾患,无吸毒史,无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八)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以上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界首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南楼409室),联系人:夏盼盼,电话:0558-4881685。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相关驾驶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表、近期蓝底彩色免冠小2寸同底照片2张;

(3)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

4、驾驶员开考比例不限。

(二)考试

1、驾驶技能考试:由我院组织。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按照技能考试成绩2:1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应试人员最终总成绩=驾驶技能考试分数(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我院自行组织。根据合成后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入围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结束后,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参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4、工资福利参照我院现已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3、报名人员对自己报名时提交材料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4、本公告由界首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8-4886772。

界首市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3日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