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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淳安县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5-05-04 20:22:16发布时间:2023-02-10 10:16:55

淳安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内中层及以下干部公开选调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淳组通〔2020〕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干部2人,职位为:淳安县审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干部。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在编在职事业干部;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职位要求

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背景(财务、工程类专业)或工作经历,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8.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9.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教育、卫生系统干部按照现有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10.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其中:个人自荐报名须征得个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和6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审计局2楼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县干部选调报名表》(附件2);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聘任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报名时将上述材料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登记表、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电子版通过党政网同步发送至县审计局收发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

职位有效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2;若低于1:2的,须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确定是否开考。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开展,重点了解报名人选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核规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同步开展相关核查,防止“带病选调”。

(五)决定选调

综合干部面试和考察情况,对经考察合格的选调对象,经会议集体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规定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64812871。

附件:

1.淳安县审计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淳安县审计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中共淳安县审计局党组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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