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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公告(7月3日)

更新时间:2025-05-03 08:01:42发布时间:2022-06-29 12:07:40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公告已发布,面试时间:2022年7月3日,现将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要求

  1、确定入围人员

  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招聘面试考核(详见公告附件1)。

  2、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兼顾综合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

  (1)2022年7月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2)面试地点: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市文华路6号。乘7、12、16、18、28、29路公交车直达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站)。

  4、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方式分为撰写教案、无学生讲课和综合能力回答。

  (2)面试考题构成为:所招聘的专业知识(范围为中职层次相关专业现使用教材)、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面试所需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面试前领取)、附件3考生个人防疫风险排查及防疫信息申报书(下载打印并填写)、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绿码)截图彩色打印件、省外考生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考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6、评判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打分制,满分100分(教案10分、专业课试讲70分和综合能力回答2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考核成绩。

  高层次人才形成竞争的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及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合格人选。考生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低于80分为考核不合格。

  高层次人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由学校面试考核,确定考核合格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考核不合格。

  7、面试程序

  (1)考生持有面试所需材料报到(面试场次分为上午和下午,报到时间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报到地点B栋137会议室)。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到候考室进行候考(考生的组别和考试项目详见附件2)。

  (2)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使用同一面试题本。每学科抽签排序第一名面试考生抽课决定讲课内容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考题。

  (3)依照抽签排序,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备课室撰写试讲考题教案(时间30分钟),到时间后停止撰写,将教案交工作人员。

  (4)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考场,提交撰写试讲教案给评委组传看、评阅。

  (5)考生进行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考官提依照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考题提问,考生解答,时间5分钟。

  (6)面试考官进行评分。

  (7)工作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现场公布,告知考生。

  (8)面试结束后,本组考生集中,现场公布面试合格人选。

  (9)适时发布面试合格人员名单。

  (10)适时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8、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要求携带材料或未按指定时间(逾期超过20分钟)、地点参加报到和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在签到后将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备课室或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考生候考、备课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和备课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3)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其他事项

  面试考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所有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面试;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面试。

  2、所有考生须服从承办学校防疫管理,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考点时,保持1米间距列队,严格执行“一扫两核一测”,在校门处查验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戴口罩(进入校园后全程戴口罩),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学校。进入学校接受体温测量,不得隐瞒个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

  3、考生面试期间可不戴口罩,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面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参照本公告执行。

  联系人:欧阳晓峰

  电话:0719-8893911、13986886000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2年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面试安排表.xls

  附件3:考生个人防疫风险排查及防疫信息申报书(2).doc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公告(7月3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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