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1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5-05-06 17:24:34发布时间:2022-04-12 15:00:03
首页 > 专升本 > 招生计划 > 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1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1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该班计划招生15人。

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1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符合《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2.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音乐表演、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方可报考。

报名与考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详见《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专业加试

由于越剧音乐伴奏专业的特殊性,须对报考该班的考生提前进行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该专业志愿。

1.报名及相关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月8日—15日。

(2)网上报名网址∶ https∶//www2.zart.com/zhaosheng/

2.现场确认及缴费相关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2月27日8∶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

(3)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就读专业证明》,证明格式在报名系统中下载。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4)现场确认、缴费完成后,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收费标准∶ 专业加试招生考试费为每人人民币180 元。

3.加试时间、内容及要求∶

(1)加试时间∶2021年2月28日8∶30—16∶30。

(2)加试内容∶考生须任选下列乐器背谱熟练演奏乐曲一首,不得使用伴奏。乐器包括∶ 竹笛、笙、唢呐、主胡、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扬琴、琵琶、阮、柳琴、古筝、三弦、戏曲打击乐器。评委专家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段演奏,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3)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成绩公布

1.按照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且专业加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划定合格考生名单。

2.合格考生名单于3月14日前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进行公布。

3.专业加试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网完成专升本志愿填报,并按规定参加相应文化科目考试。

录取

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艺术类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我校将及时在官网上公布拟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 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将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7月中下旬)统一寄发。

学籍管理

新生必须凭 录取通知书 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

新生按个人意愿凭 录取通知书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新生录取后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 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2年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其他事项:

1.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由学生自备。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71-89808080、87150089

举报电话∶ 0571-89808200

举报邮箱∶ jbx@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2021年1月

以上就是这次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了,结合之前的招生简章,2021年浙江音乐学院专升本共招生27名。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