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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取得A、B照的司机实习期满别忘了考试

更新时间:2024-05-20 01:10:36发布时间:2022-03-17 16:19:29

去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安部123号令,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要执行新规中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如今1年多过去,对应实习期将满,昨日,武汉市交管部门提醒全市800多名持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的司机朋友,实习期满,不要忘记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123号令规定,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据武汉市车管所驾证科科长周刚介绍,2013年,武汉市共有800余名驾驶人申领了A、B类驾驶证,在2014年的对应月份实习期结束后,司机朋友不要忘记参加学习和考试。若实习期结束后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将自动延长实习期,还不能办理驾驶证审验等业务。

驾照类型

大中型客车

牵引车

城市公交车

大型货车

考试流程

1、司机实习期结束后到驾照所属辖区大队车管窗口提出考试申请,民警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6分以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对符合规定的,窗口民警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受理实习期满考试,并出具受理凭证。

2、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和受理凭证,到车管所汉口王家湾考务中心预约考试。符合规定的,安排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考试完毕后,打印成绩单并存档。

3、驾驶人再到辖区交通大队指定的培训地点,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由民警逐人做好学习台账记录。

■关注

实习期内记满12分最高准驾车型降级

交管部门提醒实习期的司机朋友注意,取得驾照后12个月是实习期,除了初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增驾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也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实习期实行满分注销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实习期记满12分,将会关联降级,比如某驾驶人原有牵引车(A2)驾照,增驾新取得了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会被注销,而且原有的牵引车(A2)驾照也要注销并降级。

同时,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背景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列入重点管理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2012年底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形较为突出。新规定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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