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今日支付宝扫码大红包
当前位置: 培训一点通 > 新闻资讯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

更新时间:2025-05-26 12:06:53发布时间:2022-01-10 16:04:22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


高考填报志愿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公布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和申请评定标准。

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为推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努力成才,学校特制定学生奖学金评定试行办法。


一、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在该学年内按照教学计划参加所有必修课课程考试且均在及格以上(以当年教务处认定的成绩为准)、体质测试成绩在及格以上(以当年体育教学中心认定成绩为准)。



二、奖学金的名称和标准


   奖学金设素质单项奖和素质综合奖。


   1.素质单项奖分类和申领条件素质单项奖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等某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分设: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工作奖、学术科研奖、突出贡献奖、其他单项奖共七类。


   申领条件为:


   品德优秀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突出表现者。


   学习优秀奖: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应达到2.5(含),且在全班排名前30%以内者。


   体育优秀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高校运动会或其它正式单项体育比赛获得名次,或参加学校体育运动会正式田径项目获得前三名,或体育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达到3.5以上者。


   社会工作奖:担任班委、团支委以上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责任人,任职满一年,工作积极且取得良好业绩者。


   学术科研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活动获得奖项者。


   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市级以上比赛(非体育项目正式活动)中取得成绩或作出重要贡献者。


   其他单项奖:在以上未列入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2.素质综合奖申领条件


   素质综合奖用于奖励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凡具备获得学习优秀奖及其他两项以上素质单项奖资格,且体质测试达到75分者均可申请。


三、奖学金额度及比例


   素质综合奖 1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品德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学习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体育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社会工作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学术科研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突出贡献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其他单项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获得素质综合奖者,不再重复享受单项奖;获得单项奖者,不受单项奖数目的限制。同一原因不得重复申领多项奖项。


四、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程序


   1.组织:


   (1)学校成立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


   (2)各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组员包括各班的指导教师。


   (3)各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7人奖学金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各班奖学金评审工作。


   2.程序:


   (1)由学生处统一部署奖学金评定工作并按比例划定奖学金名额。


   (2)学生自愿向本班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奖学金申领条件和比例、在系评定小组成员指导下进行初评。部分素质单项奖可在评议小组的组织下由全体同学投票选出,参加投票人数应达到全班人数1/2以上,所得票数应达到到会人数的2/3(含)。


   (3)初评结果报评定小组复核。


   (4)团委可向院、系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名校团委、学生会、广播台、社团等主要学生干部获社会工作奖的候选人。


   (5)复核结果报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终审,最后由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由学校公布该年度奖学金获得者。


五、补充说明


   1.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新生入学一年后方可参加评定。


   2.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按照申领条件评定各项奖学金。


   3.综合素质奖不得拆分评定,但名额可转换为某一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按照转换后的单项奖学金额度发放。各单项奖学金间不能相互转换评定。


   4.评定第三学年以后的奖学金时,英语未通过CET四级者不能参评素质综合奖。体测成绩未达到85分不能参评体育优秀奖。


   5.班级人数的计算:


   (1)上半学年变更学籍的,班级人数按当前实际人数计算;下学年变更学籍的,班级人数按上半学年人数计算。


   (2)上半学年转系、转专业的,参加现所在班级的评定;下半学年转系、转专业的,参加原所在班级的评定。


   6.在职或定向培养的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本《办法》操作,但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7.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处审定。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高等学校中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或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科技文化服务或提供劳务服务,促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精神,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为配合高等教育改革,深化素质教育,加强和规范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和管理:学生处是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1.凡面向本校学生的具有勤工助学活动意义的岗位信息发布、聘用、工作考核、薪金发放及对聘用学生的奖惩均须经过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从事面向学生的勤工助学中介活动。


    2.校内各部门需编制外用学生勤工助学,须报人事处进行岗位核定。


    二、为保护学生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我校学生均不得参加未经学生资助中心核准的勤工助学活动。擅自参加者,后果自负,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和用工需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四、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聘用双方,均应遵守协议或约定,如必须变更或终止,应经过学生资助中心。


    五、勤工助学活动不能替代各种公益性劳动和各种教学实习劳动。


    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业余原则,其时间、场所,不能挤占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时间和场所。


    七、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八、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或作出突出成绩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校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学生。


    十、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本网声明

1.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为降低投资风险,建议您在学习投资前多做考察咨询、多对比分析。具体信息请以该品牌官方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责任。

3.本网对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真实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您通过我方平台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讯或资料,本网站亦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您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网站极限词失效协议:本网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约!感谢配合!

5.本网所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欢迎向本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沟通热线:13309699841

备案号:皖ICP备18000787号-5
备案查询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